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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规定,现发布《涡阳县丹城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丹城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gy.gov.cn/XxgkContent/show/2933973.html)“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丹城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8-7538287,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2025年丹城镇在亳州市政务网上主动公开信息1040条,总浏览量为19248次。涉及财政预算决算、重大项目建设、农业农村事业、民政社保、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丹城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丹城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在全年的政务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5年,丹城镇人民政府严格管理政府信息。通过多渠道采集、规范整理信息,经严格审核后,进行发布。同时,定期更新维护,做好档案管理。并制定改进措施,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与政务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线下公开渠道。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区,摆放公开目录、政策汇编等资料。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镇村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2次,覆盖工作人员30余人次,有效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二是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古镇丹城文艺之乡公众号评论区接收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事件,未产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纠正
尚未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务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面不够广泛、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2026年丹城镇计划改进如下:
1.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联系群众,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更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依据省、市、县相关通知要求,我镇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做好主动公开领域、重点领域、两化领域信息规范公开工作。
丹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