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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涡阳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y.gov.cn/Xxgk/)“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涡阳县财政局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行政中心机关办公室1107室,电话:0558-7233598,邮编:2336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5条。其中,政策法规7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8条,建议提案办理18条,财政资金129条,行政权力运行21条,乡村振兴3条,监督保障28条,部门项目4条等栏目信息。
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60条。其中,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2条,部门项目2条,惠民惠农信息20条,财政专项资金8条,财政收支情况1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2条,政府债务4条等栏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今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网页申请),其中5件属于非本部门掌握,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已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或邮寄到指定位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工作责任,结合2025年政务公开培训要求,进一步细化“三审”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核要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规范。二是强化错敏信息排查修改,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内容检测,重点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惠企政策兑现等领域信息的隐私保护审查,坚决杜绝泄露个人和企业敏感信息情况。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工作,我局2025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维护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领域及重点领域两大核心模块,优化板块设置,完善目录体系,全年平台运行状态良好,未发生任何安全事件。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涡阳财政”微信公众号运营,聚焦财政中心工作、惠民惠企政策等内容,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可读性,截至年末共发布信息892篇;积极对接县融媒体中心,探索多元公开形式,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架构,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效能。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紧密协同政务公开办公室,积极组织参加全县政务公开业务集中轮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目录优化、信息发布时限标准等内容,精准弥补工作薄弱环节,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执行力和专业水平。三是严格监督考核,执行栏目预警与更新机制,每周定期对信息更新内容、频率及规范性进行细致核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规范有序、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通俗性有待提升;二是公众互动的实效性有待加强,意见征集和反馈的闭环管理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公开的专业能力仍需提升,适应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未来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细化财政资金、政府采购、行政运行权力等领域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视频等更直观的方式解读政策,提升解读实效。二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完善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拓宽互动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公众参与度。三是提升专业能力。通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重点工作落实的情况
一是抓实基础规范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工作机制,细化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对照政务公开目录标准,常态化开展信息发布自查自纠,不断提升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强化信息质量管控。建立政策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转发上级政策文件并同步公开解读,稳步推进政策文件库系统化建设;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现行有效文件进行集中梳理、规范发布,切实提升政务信息的可用性和可及性。三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惠民惠农补贴、财政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详细说明资金收支、增减变化及使用成效等关键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提升业务保障能力。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专题培训、业务研讨等活动,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最新工作要求,精准补齐业务短板,熟练掌握工作流程,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坚实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