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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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176511/201801-00010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建委2018年预算信息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18 发布日期: 2018-01-18
索引号: 003176511/201801-00010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建委2018年预算信息说明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1-18
发布日期: 2018-01-18
涡阳县住建委2018年预算信息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18 00:00 信息来源:涡阳县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单位为行政公务员管理单位。委机关内设8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财股、法规股、城建股、村镇股、建管股和安全办;委下属4个二级机构:自来水公司、质监站、排水公司、建筑公司。委机关行政编制16人,目前行政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28人。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及国家人民防空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建设。

  (三)拟订本行政区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拟订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本行政区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督促和检查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训练和管理;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科研;管理人民防空物资、经费和资产等。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依法参与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城乡规划,参与组织编制全县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监督实施工作;参与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核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拟订城市建设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负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全县建设稽查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政府投资(包括政府担保融资)的重点工程建设。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部门(含二级机构,下同)预算资金9226.685839万元,比去年增加3916.765719万元,增长73.76%。其中一般预算资金398.985839万元,比去年减少1436.724281万元,下降78.27%;基金预算资金8327.7万元,比去年增加4853.49万元,增长139.7%;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资金500万元,比去年增加50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我部门预算中,在职人员综合定额预算安排15万元,全部用于安排部门一般性运转支出。主要是办公费8.5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差旅费1万元、电费3万元(在职人员综合定额所使用的经济科目)。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将过去由财政部门供给经费,再由各个单位分散购买,转变为在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下,按照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

固定资产: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在一定金额以上的办公用品、设备等有形物品。如:台式电脑、公车等。

在职人员综合定额:是基本支出定额的一种,按照全部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计算,核定的该单位综合的基本运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