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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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512-00016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涡阳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日期: 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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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清单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涡阳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23
发布日期: 2025-12-23
涡阳县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5-12-23 10:47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元/年)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涡阳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亳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亳州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涡阳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电费补助资金

《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 省电力公司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

特困供养人员

 

 

涡阳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失能护理补贴

《亳州市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失能特困人员

 

 

涡阳县民政局

特困人员全自理护理补贴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全自理特困人员

 

 

 

 

涡阳县民政局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

《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指引(实行)》的通知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

 

 

 

 

涡阳县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亳州市民政局 财政局《亳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亳民社救字〔2023〕5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涡阳县民政局

低保电费补助资金

《省物价局 省民政厅 省电力公司 关于做好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用电基数兑现工作的通知》

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简称“两户”)

 

 

涡阳县民政局

临时救助资金

亳州市民政局 财政局关于修改《亳州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亳民社救字〔2023〕6号)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涡阳县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  皖民务函241+(2)残疾人提标文件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涡阳县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关于印发《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皖民务字〔2022〕116号)  皖民务函241+(2)残疾人提标文件

具有安徽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涡阳县民政局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关于《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财政局文件民务〔2024〕1号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涡阳县民政局

8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资金

《涡阳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民生〔2022〕1号

我县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县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特色种植养殖奖补项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脱贫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24〕211号)

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农机具购置补贴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的公示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详见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社〔2022〕49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22〕975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亳政办〔2022〕11号)

到人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90;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460元.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800元;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620元。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20元;
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390元;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260元。

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20元;
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390元;
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260元。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独生子女保健费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涡政〔2013〕30号)

到户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护理补贴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4号)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卫办〔2014〕3号)

到人

——

——

涡阳县卫生健康委

紧急慰藉

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区人口健康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皖计生协〔2024〕9号)

到户

 

对当年新发生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元

涡阳县残联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资金

关于印发2023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涡残字【2023】9号)

困难精神残疾人

 

1000

涡阳县残联

残疾人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残联〔2019〕3号)
关于印发《亳州市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残联【2019】9号)

具有我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已经就业创业或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创业补贴不低于3000

涡阳县乡村振兴局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以及全国首批15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等)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每生每年3000元

涡阳县发改委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到人

 

600元/人/年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业贷款贴息

《关于上报2020年林业贷款贴息使用管理和
2021年贴息需求情况的通知》(林基贷【2020】17号)

到户

贷款额的3%

 

 

林业产业扶持项目

《关于大力实施林业产业扶贫工程的依据》(涡政办【2017】19号)

发展林业产业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造林补贴

年度下达安徽省林长制考核及综合奖补资金,用于专项国土绿化奖补。

造林主体

 

500元左右/亩

 

森林抚育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5〕49号)

森林抚育主体

 

100元/亩

涡阳县住建局

农村草(危)房改造补助

《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亳建村〔2024〕2号)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发【2023】12号)

1、三属;

2、伤残军人;

 

(从2023年8月1日起执行)1、三属月标准为:烈属329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774元;病故军人遗属2561元。2、伤残军人月标准为:一级(因战10367元;因公9854元;因病9354元);二级(因战9382元;因公8725元;因病8241元);三级(因战8231元;因公7594元;因病6980元);四级(因战6747元;因公5978元;因病5391元);五级(因战5270元;因公4522元;因病4122元);六级(因战4116元;因公3824元;因病3170元);七级(因战3072元;因公2698元);八级(因战1940元;因公1742元);九级(因战1610元;因公1270元);十级(因战1131元;因公949元)。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皖退役军人秘【2022】76号)


1、在乡老复员军人;
2、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3、两参人员;
4、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
5、部分老年烈士子女;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

 

(从2022年8月1日起执行)1、在乡老复员军人月标准:(抗日时期2073元;解放时期2006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期1991元)。2、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月标准792元。3、两参退役军人月标准845元。
4、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57元。5、部分烈士老年子女月标准690元。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老党员月标准:193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