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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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706A/202512-00010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涡社组罚字〔2025〕26 号
发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日期: 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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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涡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涡社组罚字〔2025〕26 号
发文日期: 2025-12-02
发布日期: 2025-12-02
涡阳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协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12-02 11:40 信息来源:涡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事人:涡阳县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协会

住所(地址):涡阳县陈大镇杨楼村S307南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兰芳 职务: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137****0624

经调查,你单位实施了以下违法行为:

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3年度及2024年度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内年检查询结果为证。

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安徽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年度)》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涡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涡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涡阳县民政局

                               202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