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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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991/202508-0010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批复
名称: 关于《涡阳县幸福门业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涡环表〔2025〕17号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日期: 2025-08-29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3991/202508-0010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企业 / 批复
名称: 关于《涡阳县幸福门业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涡环表〔2025〕17号
发文日期: 2025-08-25
发布日期: 2025-08-29
关于《涡阳县幸福门业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29 17:29 信息来源: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幸福门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钢化玻璃及玻璃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经局长办公会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主要结论。项目位于亳州市涡阳县经济开发区涡阳幸福门业有限公司内,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实施技术改造,并新增购置玻璃钢化机1台、夹胶玻璃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新增10万平方钢化玻璃、4万平方夹胶玻璃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根据涡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6-341621-07-02-834610)等相关文件,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建设与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涡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进入涡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切实加强废气治理。营运期夹胶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放口排放。夹胶玻璃夹胶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4类标准要求。

(四)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处置,沉淀池沉渣及废玻璃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通过技术路线和工艺参数的持续改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做好清洁生产工作。完善项目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环境风险管理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六)按要求安装生产用电监控系统和污染治理设施视频监控系统,并及时与生态环境部门非现场监管平台联网。项目投产前,须注册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并按要求如实填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式等信息。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七)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及时组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按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四、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涡阳县大队做好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