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涡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涡阳县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促进合作发展基金持续健康运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问:《涡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办法共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基金来源、基金使用、决策与管理、监督与公示、附则。
问:主要的基金来源有哪些?
答:主要基金来源一是首次设立基金时,由县供销社安排一定金额的启动资金。二是每年按不低于20% 比例(具体比例由县社党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从本级社有企业净利润(不含资产处置和股权转让收益)中提取的部分。三是合作发展基金利息收入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四是积极争取的财政支持资金,专项用于特定的为农服务项目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重点任务。五是社会捐赠资金,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等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事业。六是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问:主要的监督方式是什么?
答:合作发展基金建立、使用情况,定期要向理事会报告。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对合作发展基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和涉嫌犯罪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处理。县社监事会要加强对合作发展基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用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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