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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56/202509-00006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县乐行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乐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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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县乐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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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乐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8-29
发布日期: 2025-09-01
乐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01 09:30 信息来源:县乐行幼儿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做好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提高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幼儿园工作和谐有序发展,根据市、县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涡阳县乐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小组:

组 长  王 秦

副组长  马素荣 牛桂平 杨翠

成 员  刘迪 刘佳  郑亚洁 王莉娟 张娟

该评审小组人员代表本园各个年龄层次的教师需求。

二、个人申报

全园幼儿教师 (正式在编) 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评审,但以下情形者不得参加申报。

1、一年内旷课5天的、请假超出规定〔事假累计30天、病假累计66天、产假超出158天(超出部分按事假论处))〕的。

2、凡是借用、调走半年(一个学期)以上,未在本单位工作的,不予参加申报。

3、因违法乱纪受公检法机关立案调查或收监的(违法乱纪情况属实)。

4、3年内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3年内安全事故处理不善给幼儿园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3年内有体罚幼儿、违规家教、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幼儿园同意而乱收费、推销资料、办兴趣班、以及有其它对幼儿园声誉造成极坏影响的。

6、3年内有不服从幼儿园工作分配,或严重违反幼儿园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7、身体不健康,不能正常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

三、考评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考核细则总分为100分,加分项在分值前用“+”,减分项在分值前用“-”,考核总分可以突破100分。职称任职资格、教龄靠前者优先。职称、教龄同等条件和岗位数不足的前提下使用该考评细则。

(一)德(25分):

1、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若有类似情况(有违法行为被拘留或刑拘、行政处分的、处以罚等),不予以申报。

2、直接或间接违规操办酒席,查证属实,不予以申报。

3、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严重后果或极坏社会影响的,扣该项考核25分。

4、师德差,社会影响极坏的,不予以申报。

5、不配合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幼儿园领导合理的工作安排,从而导致工作受到影响的,扣5分。

6、有见义勇为或维护公共、集体利益而作出一定贡献的(得到社会或上级认可的),每一次加4分。

7、在幼儿园制造不安定因素,直接或教唆他人诽谤教师或幼儿园,影响幼儿园形象或声誉的,或越级上访的,每一次扣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不予以申报。

(二)能(25分):

1、有相应的学历、学识,能胜任自己学历专业学科教学工作,并保质保量完成了自己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本科学历加6分,专科学历加4分,中专学历加2分。

2、 对自己所任幼儿园年级学科,有结合自己和幼儿园的学科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计划、按幼儿园规定要求的教案、学期结束本学科的工作总结,每缺一项扣2分。

4、继续教育学时达标,考试合格,以证书为准,对学时不达标,考试有不合格的科目,不予以申报。

5、在同等条件下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一线教师优先。

(三)、勤(25分):

1、每一期出满勤的【无任何请假、迟到、早退(含会议、活动、教研组学习)】:加5分。

2、每一期,旷课半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1分(住院5个工作日内不扣)。 事假累计超20天扣10分,病假累计超20天扣5分。

3、申报前三年,班级出现重大事故(含骨折、缝5针以上、重度烫伤及其他重大事故)扣2分。

(四)、绩(25分):

1、获得荣誉或奖励(由教育主管和行政部门或幼儿园组织的,以相关单位颁发荣誉证书或文件为准)分别加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3分。

2、教师本人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奖:

(1)在教育教学方面经验、讲座、公开课在县级以上交流的,分别加分:省级——8分、市级——6分、县级——4分、校级——4分。

(2)由省、市教育局、县教育局、本园组织的论文、优质课、说课、演讲教师基本功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以荣誉证或文件为准)的分别加分:一等奖8分、6分、4分、2分,二等奖6分、4分、3分、2分,三等奖4分、3分、2分、1分。在CN—G4刊物发表论文加4分 。(此类奖若同一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一个奖项加分一次)

3、指导奖:

(1)所任班级有获省级、市级、县级先进集体的,加4分、3分、2分。

(2)经幼儿园统一认可,由省、市、县、校组织教育系统各种幼儿教育活动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凭指导教师荣誉证或文件为准)的分别加分:一等奖:6分、5分、4分、3分;二等奖:5分、4分、3分、2分;三等奖:4分、3分、2分、1分。(此类奖若同一活动获多项奖的,按最高一个奖项加分一次)

四、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通过评审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职称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聘任 。

2.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如有教师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幼儿园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将重新组织评审或取消相关教师的评审资格 。

3.幼儿园将评审结果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职称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建立申诉渠道:教师对职称评审聘任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幼儿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和要求 。

2.组织调查核实:幼儿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申诉后,及时组织人员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 。调查过程应客观、公正、全面,充分听取申诉教师和相关人员的意见 。

3.作出处理决定: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幼儿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明确申诉是否成立,如申诉成立,应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如申诉不成立,应向申诉教师说明理由 。

4.复议机制:教师对幼儿园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处理决定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议。上级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后,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诉教师和幼儿园 。

六、说明

1、本方案如有与上级精神不符者,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申报者所提交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无效),本人必须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文件为准) ,经评审小组根据各级别岗位的岗位数遴选出的申报者材料必须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教育局。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报。

3、本方案经教代会表决通过执行,解释权在乐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小组。

4、其他未尽事宜由职称评审小组共同商议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