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车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
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汽车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通信发展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省汽车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创新引领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安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前瞻布局、龙头带动、示范先行、分类施策,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场景应用为驱动,优化提升智车制造能力和配套水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融合发展生态,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及全球影响力的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高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单车智能水平显著提升,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政策法规持续完善,“车路云一体化”多元应用场景加快打造。引育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左右,突破100项以上关键技术,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规范5项左右,新增1-2家智能网联汽车业务规模超10亿元的零部件企业,引进1家大型智能网联出行服务企业,力争新增1-2个国家级试点,打造智能网联应用场景50个以上,开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总里程超3000公里。
展望2030年,智能网联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国内领先优势,高级别智能驾驶逐步商业化应用,智能汽车示范路网进一步健全,“聪明的车”走好“智慧的路”在安徽得到全方位实践。
三、重点方向
面向智能网联技术的加速迭代和大规模应用,瞄准乘用车和商用车两大领域,以及感知、决策、执行、通信、云端计算等重点技术,夯实汽车产业“下半场”发展基础。
——乘用车领域。统筹推进单车智能和车路协同,率先构建汽车融合新生态。规模化量产搭载L2级智能网联汽车,进一步提高智能网联汽车渗透率。加快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依法有序推动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落地。
——商用车领域。加快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推动物流车、环卫车、矿山车等商用车智能化、无人化。引导商用车制造企业与智能网联企业加强合作,加快商用车智能网联转型步伐。在仓储物流、矿区、港口、园区等特定场景,探索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技术落地。
四、主要任务
(一)创新策源能级提升行动
1. 加强关键前瞻技术攻关。围绕感知、决策、定位、通信、执行、云端计算、功能安全等技术领域,加快形成前瞻性技术发展“路线图”。开展集成式域控制器、线控底盘、大算力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等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研发自动驾驶大模型。加快高性能云边计算、算网一体智能调度、多级云控平台、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平台等技术研发,全面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云计算和边缘计算能力。推动5G-V2X融合、多传感器感知融合、基于端到端的自动驾驶、信息安全等技术发展和应用。(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创新平台增效扩容。支持创设智能网联(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智能网联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成立智能网联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车路协同工程研究中心、车联网量子安全通信实验室等。支持具备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实验室积极争创国家级实验室。加快建设智能网联车路协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实验室,推动科技成果工程化应用和商业化量产。提升合肥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支撑保障能力,助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组建智能网联信息安全检测实验室,支撑车企认证需求。(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加强政产学研金服用协作,推动集成式域控制器、OBU、RSU及云端计算平台等项目落地。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揭榜挂帅”工作,推动最新科技成果在皖首发首试和转化应用。建立支撑科技成果早期发现、概念验证和技术转移的全链条运营服务平台,打通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推动智能驾驶、车路协同技术落地。建设一批具备示范应用、可实现商业闭环的应用场景,以场景应用促进技术迭代和产业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行动
4. 推动整车企业智联升级。创新推进“车芯协同”攻关,在中央集成电子电气架构、操作系统、大算力车规级芯片等核心技术领域,加强自主研发和产业化能力。推动整车企业量产前装C-V2X装置车型,导入更多具备高阶智驾功能的车型。支持整车企业申报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推动整车企业与电控、传感器、智能座舱等企业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依托世界展会平台,在境外举办安徽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主题展。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5. 发展壮大零部件企业。支持企业加快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布局,实现整零高水平配套。加强对智能网联零部件企业跟踪辅导和政策指导,支持企业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荣誉。加快形成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招引“项目+投资+落地+孵化”的完整闭环,引进一批智能网联汽车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市,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搭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科创飞地,以“飞地+基金”实现企业招引。依托世界制造业大会、徽商大会等高能级平台,组织开展智能网联专题招引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推动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展,提高规划、咨询、测试和管理等服务能力,增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支撑。提升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能力,强化产业技术支撑作用。培育发展“车路云一体化”商业化运营主体,探索建立多主体投资共建、联合运营的发展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示范应用场景打造行动
7. 探索形成“合肥模式”。以全域覆盖、平台互通、场景引领为原则,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全域开放,探索形成全域开放、全无人、商业化、规模化、融合化的合肥发展模式。适度超前部署车路云一体规模化应用环境,建成架构相同、标准统一、业务互通、安全可靠的城市级应用,到2026年完成“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建设。支持车企研发量产L2级及以上智能网联车型搭载C-V2X车载终端,实现规模应用。支持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存量车进行C-V2X车载终端搭载改造。(责任单位:合肥市)
8. 推动优势城市先行先试。鼓励有条件和基础的市加快自主创新和场景打造,形成可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芜湖打造汽车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汽车+文旅”,加快建设汽车露营地、汽车文化公园等,构建汽车消费新场景。鼓励皖北等地区结合实际,在市民出行、环卫、矿卡、物流等领域,超前布局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各市)
9. 支持特色化场景打造。推动智能网联商用车示范运营,畅通园区—园区、厂区—仓库、厂区—港口、厂区—物流堆场的物流循环。推广自动驾驶接驳巴士场景模式,鼓励大型园区开展自动驾驶通勤接驳专线建设。支持矿产企业推广应用矿山无人驾驶技术,探索具备经济效益的智能网联矿用车运营新模式。打造高速公路智能驾驶场景,推进高速智能驾驶测试路线建设。(责任单位:各市)
(四)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行动
10. 提质路侧基础设施。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基础设施与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发展模式。分区域、分等级实施道路智能化改造,在城市重要路口、路段和区域,率先实现交通信号、交通标识标线、道路视频监控等设施的智能化改造。深入推进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加大新建高速公路智能化投入,适时推动改扩建高速的路侧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宁芜高速、核心景区等的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类基础设施智能互联,满足复杂的车路协同需要。(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升级通信基础设施。构建5G-V2X融合网络,灵活运用5G网络切片技术和UPF下沉策略,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实时高效的数据传输能力。推动合肥、芜湖、滁州、淮南等城市5G网络深度覆盖,优先实现交通干线、重要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热点区域的5G连续覆盖,满足各类智能网联应用。鼓励推动卫星通信设备上车,加强量子通信在智能网联汽车数据与信息传输安全中的应用,打造试点示范应用场景。(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有序布局算力设施。依托“合肥—芜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龙头效应,推进汽车产业云服务中心节点建设。发挥芜湖数据中心集群优势,加快打造长三角枢纽芜湖集群算力公共服务平台,增强智能网联算力支撑能力。按需提前规划区域节点,在重点区域和路侧搭建边缘云,形成“边缘—区域—中心”多层级协同架构。(责任单位:各市)
(五)产业生态全力营造行动
13. 提速“AI+汽车”发展。开展汽车智能大模型及多语种多模态交互技术研究,引导人车交互向类人化交互体验进化。鼓励利用AI优化仿真数据模型,提升仿真测试能力及效率,缩短整车开发周期,降低开发成本。支持利用AI持续提升人机交互的鲁棒性,实现自然交互,开发支持多模态自然交互的座舱OS等核心部件,实现高体验性的智能座舱产品商业化落地。支持利用AI与大数据技术,提升自动驾驶场景训练效率,加快推动高级别智能驾驶落地应用。鼓励企业协同探索AI在智能底盘、车身、动力系统及汽车后市场领域的应用。支持整车企业在虚拟设计、虚拟驾驶、车联网等场景下开发元宇宙产品。(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加强区域交流合作。加强与沪苏浙、粤港澳以及海南等地区的合作,积极推动跨区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推广应用合作。支持企业开展跨区域投资布局和场景应用试点。深入实施《长三角区域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互认合作协议》,推动区域内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数据共享与测试结果互认,共同提升长三角区域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多元要素汇聚支撑行动
15. 健全标准体系。支持重点企业、科研院所、行业机构参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制定。鼓励省智能网联汽车及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整车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构建科学合理、开放创新、协调兼容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围绕功能安全与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地图与定位、评价体系及工具、感知融合、功能规范等方向,开展智能网联相关技术标准研究。聚焦交通信号机、身份互认、网联车载终端、网联功能与应用、通用规范、示范应用等试点建设中的重点环节,开展共性关键标准化项目研究,在共性领域实现互认、互采。(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高精地图建设。支持企业申报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供高精定位及地图服务。开展北斗星基地基高精度定位测试验证,为智能网联汽车提供统一的时空基准和授时服务。探索高精度地图众源采集生成与更新的轻量化快速生产技术路线与解决方案,形成从众源采集到下发车端的完整技术链条。在无安全风险试点区域内进行试点采集和示范应用,开展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处理,以及高精度地图编制、更新、下发、共享等先行先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7.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开展自动驾驶网络安全及数据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及规范研究。制定省级层面数据安全标准和管理规则,建立数据分级监管体系和敏感数据保护机制,力争实现一般数据无条件开放、特殊数据有条件开放。加快推进联网汽车运行及自动驾驶重要数据识别,探索形成省级重要数据目录。推动量子安全技术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应用。鼓励整车企业开展数据治理,推动汽车领域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确保车辆的安全功能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得到维持和改进。(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 强化专业人才支撑。依托汽车人才供需平台和汽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盟,打造“线上+线下”的汽车产业人才服务体系。开展“点对点”招引,引进一批智能网联汽车核心技术国内外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围绕智能驾驶、车载算力芯片和控制器、云端算力芯片和数据中心、数据闭环等,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科技攻关专项,集聚高水平人才。(省发展改革委〔省汽车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建立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有序引导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和技术发展。加强智能网联应用场景的监测和评估,解决场景建设和企业引培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从产业规划、专项政策、标准体系等方面学习发达地区,构建适度超前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母基金作用,以基金赋能产业链发展。建立健全智能网联领域的制度规范。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开展“皖智汽车”系列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推介会、应用场景发布会、招商引资推介会,提升消费者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评选,对于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和商业模式,优先在全省及全国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