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利类型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情况 |
调整理由 |
| 行政处罚 |
对固定资产投资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
规范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 |
| 行政处罚 |
对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
规范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 行政处罚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
规范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 |
| 行政处罚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关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的处罚 |
规范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四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二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处罚 |
新增 |
《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招标人不按规定确认中标结果的处罚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 |
新增 |
《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 |
- |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十二)项规定的处罚 |
新增 |
《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 |
- |
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违反《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处罚 |
新增 |
《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第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
| 行政处罚 |
- |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八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四条 |
| 行政处罚 |
- |
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等七类行为的处罚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四十五条 |
| 其他权力 |
- |
城市地下交通干线及其他地下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审查 |
新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十四条
2.《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
3.《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
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 |
| 其他权力 |
- |
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备案 |
新增 |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
2.《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第211号) 第八条、第九条 |
| 其他权力 |
-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新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
| 其他权力 |
-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新增 |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2018年省政府令286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 |
| 其他权力 |
- |
人防工程管理转移备案 |
新增 |
《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2018年省政府令286号)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