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曹市镇 > 本级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1912/202505-00012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曹市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1912/202505-00012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关于印发《曹市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咨询机构:
咨询电话: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曹市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 08:48 信息来源:涡阳县曹市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政策咨询单位:曹市镇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7398034



曹市镇202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曹市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各负其责、疏堵结合、奖惩并举、狠抓落实、源头管控”的原则。坚持重视程度不变、督查力度不变、对各类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查处力度不变。全面提升秸秆禁烧工作水平,持续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在全镇范围内对农作物和秸秆、垃圾、落叶、荒草等各类焚烧现象实行全年全时段全面管控,其中5月20日至7月20日午收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秋收时段、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和重大社会活动保障期间为重点禁烧时段,力争实现卫星监测及省市督查零火点。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确保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5%,农机作业托管服务面积达95%以上。

二、实施内容

加强宣传引导。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利用会议、宣传车、明白纸、村村通广播等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义,宣传夏收夏种、秋收秋种技术规程,宣传焚烧秸秆反面案例等,营造浓厚禁烧氛围。

(二)坚持“以种促禁、以用促禁”。严格落实控茬标准不高于1厘米的规定。鼓励有条件的村适度扩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对于板茬直播玉米,种植大豆等行为要实行打捆离田模式。鼓励和支持秸秆打捆离田,因地制宜划定秸秆堆放场,确保秸秆即收即打即清。鼓励推进秸秆能源化、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综合利用。

(三)夯实工作基础。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自然村(组)、自然村(组)包户包地块的分级包保体系,全面建立包保网格,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织密秸秆禁烧“人防”网络。各村(居)要落实“五个摸清”要求,即摸清辖区内到户的种植面积、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等情况,摸清农机现状、缺口及调配方案情况,摸清农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情况,摸清秸秆收储运体系建立及秸秆堆放场地准备情况,摸清村、组包保体系建立情况。建立完善镇、村两级夏收夏种、秋收秋种和秸秆处理台账,落实定方案、定人员、定网格、定责任、定机械、定田块“六定”工作措施,实现地块、种植意向、秸秆处理方式、机械、台账“五统一”。

(四)突出管控重点。加强对市界、县区边界、镇街边界、高速和国省道沿线、秸秆收储点等重点区域监管。突出做好问题村、后进村等重点地区人财物支持。着力解决脱贫户、监测户、残疾户等重点人群帮扶工作。加强中午、傍晚等重点时段督查巡查。严禁祭祀焚烧纸钱等危险行为。充分发挥公益岗位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作用。人居环境整治要贯穿禁烧工作全过程,杜绝“三线、三边”及村庄内秸秆乱堆乱放。严厉打击垄断经营等带有黑恶势力表现形式的行为。

(五)强化安全保障。各村(居)要制定禁烧安全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备足备齐笤帚、旋耕机等应急物资装备。各村(居)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发现、交办、处置,提高禁烧工作效能。落实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应急队伍24小时值守巡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组织处置。秸秆收储点要落实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步骤

动员准备阶段午季5月1日-5月20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重点做好:成立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工作宣传、落实包保责任、落实“五个摸清”“六定”“五统一”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组建应急队伍、落实秸秆堆放场地和应急物资装备等工作。

(二)重点禁烧阶段(午季5月21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1月20日)。重点做好:禁烧方案落实、网格化管理、应急值守、督查巡查、收种进度调度等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午季7月21日-7月31日,秋季11月21日-11月30日)。全面总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依据县督查情况,对各村(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和年终综合考评的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责任包干到人,确保每村不少于2台旋耕机进行应急准备,地亩多的村按照区域布置适当增加。

二)建立考核机制,加强考核问责认真执行《亳州市2025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涡阳县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责任追究实行关口前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在禁烧准备阶段,根据督查结果对禁烧准备工作行动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秸秆禁烧重点时段,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据以及省、市、县现场督查发现的火点和焚烧痕迹,严肃查处“第一把火”或火点较多区域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行为。

1.因秸秆禁烧工作不力,被国家或省通报为市、县“第一把火”或者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对村书记及村主任予以免职处理。予以包村干部诫勉半年处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被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或市、县现场检查督查通报,发生1个火点的,对村(居)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发生2个火点的,将火点情况移交镇纪委;全镇第一把火或火点数达到3个及以上的村(居),依据相关程序对所在村(居)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3.市、县督查组认定为火点的村,每发现一处扣禁烧经费1000元,并从拨付到村三资账户禁烧经费中结算;被国家、省卫星火点通报或县现场检查督查通报,发生火点的村,扣除所有禁烧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