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这一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市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始终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且细致的规划部署。明确了清晰的工作目标、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及阶段性的工作任务,精准界定了各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统筹、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打造线上普法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常识以及执法人员日常普法宣传活动。线下充分依托执法进小区和法治广场等宣传阵地,把握重要时间节点,采用提供现场法治宣传咨询、印刷宣传资料、宣传展板、沿街商铺LED电子显示屏和张贴宣传挂图添加宣传标语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第一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帮助行政相对人正确理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升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水平。2024年度,普法对象超10000余人次,接待群众300余人次,共发放宣传彩色折页5000余张,宣传手册2000余本。今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荣获由中共安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司法厅通报的“八五”普法工作表彰。三是严格实施依法行政。秉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工作导向,坚定不移地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要抓手,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升办案质效。2024年度,我局受理审批事项50件,办结30件,退回20件。我局按照普通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62件,均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中两起案件遵循“首违不罚”原则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为当事人提供容错纠错空间,让执法力度和温度并存,营造更加宽松和包容的营商环境。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优化审批流程。以提质提速为目标,对涉及我局20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减少办事环节,减少不必要的申请资料,减少跑动次数,优化完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工作细则,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二是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践行执法新模式,对标对表安徽省出台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运用注重教育指导为先的柔性执法方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首违不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
制度,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而是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给予企业容错纠错机会。实施“三书同达”,助力14家企业信用修复,赋能释放市场活力。三是加强与企业对接共建。局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按分工对接联系19家“放管服”商家(企业),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坚持“一对一”包保重点企业,定期开展走访活动,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实打实解决企业难题。2024年度,开展企业走访活动132次,解决企业诉求23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印发之前均有合法性审核人员针对文件制定程序和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范围、清理重点,对本单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评估,及时就我局牵头制定、实施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废止和继续实施的建议,供上级决策。2024年度我局没有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我局的两个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更新我局法定职责、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执法监督途径。全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75台,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的全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及时将记录的音像资料扎入执法卷宗,陆续录入执法平台。局法规股积极履行法制审核职责,就重大执法决定的程序合法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证据的充分性全面进行审核,所有重大执法决定不经法制审核一律不提交集体研究。2024年度,我局作出的62件行政处罚决定,局法规股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执法。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按照全员持证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二级机构开展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摸排及考试报名工作。2024年度,我局有两名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在编人员顺利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全局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在编人员比率达到90%以上。我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做到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建立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机制,局法规股对执法人员的证件信息进行定期核查和更新。三是谨慎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因素,综合裁量,合理确定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确保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与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知态度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坚持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来访工作,全力做好信访接待,设置信访调解室,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及时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解决在基层。我局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办理信访案件程序及办理时限,并安排信访办专人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跟踪随访。2024年,我局收到交办信访件26件,群众来电39件,均已全部办结,信访件满意率96%,群众来电满意率97%。二是智慧赋能热线办理效能提升。依托“涡阳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服务热线电话全天候接听、24小时接收受理案件。2024年度,平台共上报案件43683件,其中:巡查上报41964件,视频上报1368件,热线投诉305件,领导交办44件,微信上报2件。应结案派单数41412件,结案整改数40016件,结案整改率96.63%。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助推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坚持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截至统计时间,我局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累计发布信息449条,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机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出庭应诉。我局持续建立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出声”“出庭出效”。2024年度涉及到我局的6件行政诉讼案件,单位负责人均及时出庭应诉。截至目前,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执行率达100%。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效能,筑牢依法行政防线。在法治建设与行政事务管理进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并提供专业支持。事前审核,筑牢合法根基。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全过程审查,严格把关,细致梳理潜在的法律风险点,从源头上避免行政行为违法可能性,提高决策质量。2024年,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52份。事中介入,精准把控风险。在行政行为推进过程中,法律顾问持续跟进,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深入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尽可能降低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数量。事后补救,及时化解危机。在法律风险发生后,法律顾问迅速反应,第一时间介入处理,制定并实施有效的补救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带来的负面影响,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以评促改,保障行政执法规范。以行政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实施程序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卷宗归档管理的时效性为着力点,依据统一、明确的案卷评查标准,通过单位内部自查自评和上级部门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评查为契机,罗列问题清单,逐卷分析,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由业务部门立行立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加强卷宗管理,在提升案卷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行政执法的规范与水平。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的工作决策部署,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还有上升空间。部分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在办案技巧、法律法规运用上仍有所不足。在面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时,未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手段,柔性监管方式仍需进一步深化运用。二是执法创新能力存在短板。在日常行政执法实践中,部分执法人员仍受传统思维定式的束缚,习惯于沿用老办法、老思路处理问题,缺乏主动创新的意识和切实有效的创新举措。面对复杂多变的执法场景和日益多样化的矛盾纠纷,他们在灵活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化解难题、处理矛盾方面,能力尚显不足;同时,对于探索新方法、新手段来提升执法效能的积极性也亟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行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始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紧密围绕城市发展实际情况与人民群众的切实需求,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秉持包容审慎的执法思维,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考量企业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全面推广柔性执法措施,做到法理与情理的有机融合,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给予市场主体更多的发展空间和人文关怀,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宽松、和谐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实战需求,加强执法培训
坚持“实战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扣执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设计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资深讲师开展专题讲座,分享前沿知识与实战经验,帮助执法人员突破思维局限,提升执法水平和对复杂问题的应对能力。建立健全培训长效机制,推动执法培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实战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执法队伍,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