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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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19X/202402-0007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报
名称: 城乡就业技能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政策标准(2024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日期: 2024-02-19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19X/202402-00071
组配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公民 / 通报
名称: 城乡就业技能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政策标准(2024年)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19
发布日期: 2024-02-19
城乡就业技能培训经费管理和使用政策标准(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2-19 16:05 信息来源: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

补贴标准:劳动者参训实际到课率不少于80%(含)且考试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并对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两后生”、退捕渔民按实际参训天数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费补助。按照“自主选择、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直接将培训补贴及生活费补助发放至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当地组织劳动者凭职业培训券参训的,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二、企业技能培训补贴

1.企业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企业高级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和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