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现将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截至2024年9月30日,PM2.5累计浓度为38.6μg/m3,同比改善0.71%,在皖北18县年累计排名第12名;优良率为66.67%,为完成72.8%的年度目标任务,后期剩余92天还需要完成85天优良天;重污染天气数2天,比去年减少1天,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个位次。一是持续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我县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累计排查整治各类空气环境污染问题1960件,其中工地扬尘681件,道路扬尘478件,移动源污染250件,工业企业问题110件,燃煤、生物质焚烧问题98件,烟花爆竹60件,餐饮油烟43件。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依托高塔视频监控开展火点推送,累计共推送火点901个。对乡镇冒泡站点进行调度,累计调度异常高值点位550个。二是持续开展面源扬尘源管控。我县目前建成区有在建项目64个,普遍存在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现场脏、乱、差,建筑垃圾清理不及时,物料及裸土覆盖不到位等问题。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开展面源污染问题排查,督促主管单位加强监管,督促开发区加强对所辖建设项目监管。生态环境分局前期共处罚建筑工地环境问题10家,共处罚款20万元。住建局近期共下发整改通知书29份,查处建筑施工扬尘问题210个,约谈相关企业18家,移交立案处罚2家。组织工作专班对亳蒙高速,徐淮阜高速六个施工标段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交办5家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加强涉气企业问题整改。将全县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62家纳入清单管理,排查整改各类问题90余条,主要是问题是活性碳填充量不足,未能按要求开展自行检测,未按规范设置源辅料、危废台账台账等问题。帮扶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督促企业规范使用和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及时报送监测结果,规范设置各类台账。会同交通局开展汽修企业专项检查,对照市级规范标准,常态化的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会同工信局加强对砖瓦窑厂监管,督促提标改造,达到稳定排放。四是推进企业提升改造。推进晟丰建材、创新秸秆、东昇建材等三家砖瓦窑厂提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推进中央项目资金项目“鸿路钢构涡阳基地涂装车间VOCs治理提升改造项目”落地实施,截至2024年9月底,该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已拨付改造资金2089万元,待审计结束后将剩余项目资金50万元全部拨付。
水污染防治工作。1-9月份,我县国控岳坊大桥断面、包河亳州市断面水质均能达到Ⅲ类标准,优良率100%。获得2023年度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877万元。一是动态掌握主要河流水质状况。按月对涡河、包河、西淝河、北淝河及其主要支流流经的所有乡镇设置的113个考核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并对不达标断面开展溯源排查。二是针对包河亳州市断面与上游河南省永城市、下游淮北市濉溪县签订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议。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管控。对188个排污口进行溯源、排查,实际存在39个排口,其中31个无需整改,8个排污口需依法取缔或整治,目前已完成取缔或整治7个,正在整治1个。四是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组织编制包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涡河流域涡阳县段水生修复工程(二期),并将项目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口,积极申报上级资金,目前两个项目已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并已按照专家意见完成修改。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推进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等三项任务。目前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14个,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已完成7个,68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51条。二是扎实推进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组织编制涡阳县农村黑臭水体试点方案,申请省级试点项目4000万资金支持,目前初步设计方案正在走招投标手续。对2021年以来完成的64条农村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排查,发现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组织开展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完成147家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和经营企业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开展11家企业规范化评估工作。四是完成8个建设项目地块(均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五是推进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我县共有30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上报退出6个。下一步计划对剩余24个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治提升或有序退出。
二、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对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责任,落实双交办制度,不断完善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验收”闭环机制。坚持效果导向,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按时按质完成;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
中央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14件,已销号12件,剩余2件正在推进。2023年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32个信访问题,已整改销号27件,剩余5件正在推进整改。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县31件,已完成9件,剩余22件正在推进。2024年第一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1件,正在推进整改。
市级层面交办问题。市2023年第四季度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问题1件正在推进整改。2024年第二季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3件,已整改完成2件,1件正在推进整改。
“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问题。共发现各类问题553件,已整改完成547件,6件正在推进整改。
2024年需整改完成的“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3个,已销号37个,已整改完成待销号10个,正在推进整改16个。
三、突出服务效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累计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25个,其中1个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158个。
推进排污许可核发管理。发放、变更、延续等排污许可证96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158家;完成114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问题整改工作。
积极推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及时掌握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项目信息,对于新签约落地的新能源和节能产业项目及时录入系统,目前录入17个,涉及总投资约150亿元,纳统5个。
四、聚焦提升执法质效补足执法短板
大力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联合市场局对纳入双随机监管平台的92家重点排污单位与一般排污单位进行8次定向抽查,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指导整改,抽查结果已进行公示。
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今年以来,共立案件61件,实施行政处罚35件,罚款137.26万元。在符合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前提下,针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处罚3件,免罚4.566万元。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2024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406件,办结率100%。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实施《涡阳县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以产业绿色发展、煤炭减量替代、交通运输优化、面源污染减排、减污协同增效、数字赋能监管等6个提升行动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等2个专项工作为抓手,明确重点任务和县直相关部门责任,确保完成2024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
(二)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推进截污治污,严格入河排污口整治。关注重点水域水质变化情况,协调水利、住建等部门对国控、省控断面汇水流域采取强有力的手段解决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确保2024年国考断面、省考断面水质优良率继续保持100%。
(三)扎实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清单化、闭环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并销号。对各级交办已经完成整改待销号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整改效果,按期完成销号。对完成整改并销号的问题,做好后期监管,严防问题反弹。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问题”机制,努力实现“1+1+N”向“0+0+N”转变。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