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应急管理
索引号: 11341621MB1550565A/202408-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和应急值班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索引号: 11341621MB1550565A/202408-00019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和应急值班暂行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日期: 2024-08-16
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和应急值班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16 08:21 信息来源: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和应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紧急事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涡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第二章  值班安排

第三条  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上午班08:00-12:30;下午班12:30-18:00,夜班18:00-次日08:00。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提前将值班安排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值班室、县委和县政府总值班室。

第三章  值班要求

第五条  值班人员要全面了解值班相关制度,熟练操作值班设备,熟悉工作相关处置流程,掌握局带班领导和有关应急联系方式,了解相关业务股室和单位人员的联络方式。

第六条  值班期间对接收的传真、文件、来访、来电等各类经办事项要本着急事急办、要事特办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七条  值班人员要及时、认真接听值班来电,准确、认真、文明应答。重要来电要准确记录来电人员姓名、单位、号码、时间以及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单位。若遇特殊情况未能第一时间接听来电,须及时用值班室固定电话回电并问明情况。值班期间要做好值班室传真的收发,确保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第八条  值班期间遇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带班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同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需转有关单位办理的急件,要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尽快办理;不需立即办理的文电,及时交由局办公室处理。

第九条  值班期间如遇群众来访,要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认真记录,及时通知局信访和职能部门稳妥处置,确保不误时、不误事。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第十条  值班人员对接报的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紧急情况以及重要敏感性信息,要认真做好记录、登记、核实。同时,按规定时限上报。

第十一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应急平台、短信或其它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传递。

第十二条  从接报突发事件开始,值班人员要积极协助有关领导和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现场处置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及单位保持联系。

第五章  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不得误班漏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值班当日不得饮酒。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值班室或使用值班设施设备。不得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外出,必须协调好顶岗值班人员,经局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各类文件和信息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网络中谈及或传播涉密内容,切实做到不失密、不泄密。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要注意防范各种安全隐患,注意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爱护值班设施,保持整洁卫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重要时段、特殊敏感时期的值班,按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