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牌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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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669466873K/202506-00021 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涡阳县牌坊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环保监督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6 发布日期: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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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涡阳县牌坊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公告
名称: 环保监督途径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26
发布日期: 2025-06-26
环保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5-06-26 16:24 信息来源: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1.行政执法监督举报地址:涡阳县紫光大道西段路南 亳州市生态环境分局南三楼。

2.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0558-7312369

3.行政执法监督举报邮箱:gyxhbj@163.com。

4.行政执法监督邮编:233600

5.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亳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6.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谯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