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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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406-0010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涡阳县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474A/202406-0010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涡阳县临时救助标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27
发布日期: 2024-06-27
涡阳县临时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6-27 10:25 信息来源:涡阳县临湖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问:临时救助标准?

答:1、对因意外事件(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根据家庭困难程度,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268元-4536元)的救助。如有人员重伤,可在此基础上,再比照重大疾病临时救助标准进行复合救助。

2、对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各类补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造成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根据近一年自负医疗费用情况,分档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2-10倍(1512元-7560元)的救助:累计自负费用5000-1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1512元/户;10001-2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3024元/户20001-3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4536元/户;30001-40000元的,救助标准为6048元/户;40000元以上的,救助标准为7560元/户。

3、对因家庭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当地临时救助政策规定,可视教育费用支出情况,给予城市低保月标准3-6倍(2268元-4536元)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