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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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MB19032790/202406-00079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涡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群众咨询】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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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涡阳县税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群众咨询】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3
发布日期: 2024-06-03
【群众咨询】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发布时间:2024-06-03 08:38 信息来源:涡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8号)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资源回收企业通过“反向开票”方式开具的发票,符合上述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可以作为本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