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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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405-00011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建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索引号: 11341621003176511G/202405-00011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住建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5-10
发布日期: 2024-05-10
涡阳县住建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7 信息来源: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实施依据 条件 程序
1 行政许可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市〔2020〕59 号)第九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
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
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
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
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
 (五)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
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
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
落实承诺书。
1.申报:建设单位应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厅(http://bz.ahzwfw.gov.cn/)—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登陆(法人用户)-项目申报—选择项目所属类型—选择施工许可阶段点击新建申请—全选“申请事项确认表”、填写“一张表单”、上传“一套材料”(所有上传文件统一原件扫描上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打开右侧“表单”填写相关信息—点击“发送”完成申报。
2.审批: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发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书,不予许可,退回建设单位补充资料。
2 行政许可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主席令第18号修订发布)第四十五条;
(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发布);
(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5.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6.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一)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
不齐的,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三)许可或不予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