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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2110-00201 组配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涡阳县水利局关于“1953-仓里”涡阳滨河特色街区(涡阳县老粮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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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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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涡阳县水利局关于“1953-仓里”涡阳滨河特色街区(涡阳县老粮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11
涡阳县水利局关于“1953-仓里”涡阳滨河特色街区(涡阳县老粮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1 16:23 信息来源:涡阳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涡河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1953-仓里”涡阳滨河特色街区(涡阳县老粮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提出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建设方案。本项目位于涡阳老城区,项目北邻涡河,滨河路北侧,向阳大道东侧。项目设计防洪标准与涡阳县城市防洪标准保持一致,50年一遇。

二、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本工程属于临河项目,施工过程中应保证临近处的滨河路防汛通道畅通,严禁损毁损坏水利工程设施。

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报送至涡阳县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涡阳县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四、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应注意文明施工、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避免生活、生产废弃物入河,影响河道水质及生态环境。

五、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六、施工期和运行期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占用范围,并设置警示标志。如发生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纠纷,你公司应做好相关工作,依法调解或补偿。

七、工程完工后,通知涡阳县水利局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涡阳县水利局备案。

八、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工程逾期开工建设,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程序。


涡阳县水利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