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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485949467W/202503-00003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涡阳四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四中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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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涡阳四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公告
名称: 涡阳四中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3-10
涡阳四中教师职称评聘的条件、程序、结果及争议解决办法
发布时间:2025-03-10 17:43 信息来源:涡阳四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营造公平竞争、积极向上、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及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一、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评聘工作顺利开展。

二、评审标准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三、评聘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我校工作的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评聘条件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教职工,在处分未撤销之前学校不予推荐、报送参评各级职称。

3.凡达到相关要求的教师,按文件规定的编制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有空额时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学校再根据教师任现职以来的综合考核按照相应的空额数推荐、报送。初级职称不受名额限制,凡达到相关要求的教师,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推荐参评。

五、申报方式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部署和要求,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具体申报时间,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六、评聘程序

学校成立由教师代表、班子代表等组成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按照个人申请、学校资格审核、推荐上报、学校聘用等程序开展工作。

七、评聘结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算的指标名额,对参与本年度职称评聘教师结果进行公示。

八、争议解决办法

公示期间,如有提出异议的情况,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