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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752994036Y/202307-00070 组配分类: 奖励补助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涡农政〔2023〕85 号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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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奖励补助政策
发布机构: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三农 / 公告
名称: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涡农政〔2023〕85 号
发文日期: 2023-07-03
发布日期: 2023-07-03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7-03 15:46 信息来源: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519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3]437)文件精神,增殖和养护我县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民收入。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加强渔业资源增殖保护,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原则,强化监管措施,通过开展经济鱼类增殖放流,全面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平,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成立组织

为加强渔业资源放流工作的管理,确保资源放流工作顺利实施,决定成立涡阳县2023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纪  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高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张红印(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

(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于 旭(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水产高级工程师)

丁祥斋(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水产工程师)

潘  辉(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水产工程师)

邹 涛(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水产助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于 旭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渔业增殖放流日常工作。

三、放流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

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放流资金,组织采购事项。

(二)实施阶段

组织采购单位落实苗种及时供应,发布放流公告,组织渔业增殖放流、公证机关现场公证、电视台报道和验收等。

(三)放流时间、地点

计划放流时间:2023年8月16日前;

放流地点:涡河涡阳县陈大杨小庄水域。

(四)放流资金及实施单位

我县实施渔业增殖放流经费计划投入20万元,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五)放流数量、品种、规格和要求

总任务数量200万尾,其中鲢鱼80万尾、鳙鱼70万尾、草鱼40万尾,青鱼约10万尾,鱼种规格为≥3CM。

(六)向供货商发布询价通知书,邀请具有苗种生产资质、且送检合格的苗种生产单位参加询价投标。

(七)参加单位和监督人员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公证处、县电视台、县畜牧兽医水产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渔民代表以及供货鱼苗场人员,涡阳县公证处人员进行现场司法公证。

、具体要求

(一)加强宣传

通过广播、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了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一项利国利民工程,在全社会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社会影响,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规范实施

供苗单位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专业育苗单位,提供放流的苗种必须是本育苗企业自育或培育的苗种,并经检测合格,禁止转手调运。

(三)公证原则

增殖放流活动有县公证处人员和渔民代表参加,并组织部分群众现场监督,涡阳县公证处现场进行公证。

(四)强化监管

加强放流后渔政监管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偷捕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确保增殖放流后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涡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