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乐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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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56/202502-00018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县乐行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乐行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索引号: 123456/202502-00018
组配分类: 规章制度
发布机构: 县乐行幼儿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乐行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13
发布日期: 2025-02-13
乐行幼儿园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5-02-13 17:17 信息来源:县乐行幼儿园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及市、县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幼儿园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幼儿园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幼儿园要在园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园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县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变化时,幼儿园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要主动、及时向县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县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幼儿园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局,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