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园的收支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
二、幼儿园收支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领导幼儿园的财务工作;幼儿园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幼儿园的财务工作。
三、幼儿园单独设立财务部门,在园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幼儿园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部门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四、幼儿园财务工作接受幼儿园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幼儿园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报送业务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五、幼儿园在具体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无特殊情况不随意更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