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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416214859496942/202306-00011 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涡阳二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二中高(中)级教师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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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 涡阳二中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二中高(中)级教师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6
发布日期: 2023-06-26
涡阳二中高(中)级教师职务评聘考核推荐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6 10:05 信息来源:涡阳二中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此方案必须在完全满足《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情况下,再赋分计算。

一、教龄(满分5分)

教龄指从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按年计分,每年0.5分。

二、学历(学位)(满分5分)

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专科2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4分,博士研究生5分。取得的学历(学位),应属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在职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

三、年度考核(满分5分)

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按考核结果赋分。

(一)优秀1分;

(二)合格0.5分;

(三)基本合格0.2分;

四、表彰奖励(满分20分)

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每人每类以一次最高奖计分。

(一)综合表彰奖(10分)

1、获学校表彰得1分;

2、获县级表彰得2分;

3、获市级表彰得4分;

4、获省级表彰得6分;

5、获国家级表彰得10分;

6、妇联“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县级得2分。

(二)名师称号奖(10分)

1、省级:教坛新星10分;

2、市级:药都名师8分、最美教师6分、学科带头人6分、骨干教师4分、教坛新星4分;

3、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最美教师2分;

综合表彰奖、名师称号奖类,每类内多级(多项)获奖的,只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已取消名师称号的不得分。

五、教育教学及教研成果(满分25分)

论文类:(满分10分)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论文、教育叙事等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3分;在教育主管部门的评选中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省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同一篇文章以最高得分奖项计分。

教育教学比赛类:(满分15分)

课件、教学设计和活动方案等以及优质课、业务技能竞赛、教学示范课、观摩研讨课或学科讲座等,在教育主管部门的评选中国家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县级一等奖2分。同一类以最高得分奖项计分。

辅导学生获奖:省一等奖以上的,每人次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按项计分,同一项竞赛以得分最高奖项计分。其它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折半计分。

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满分15分)

近5年以来,在涡阳二中工作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且无重大失误,每年计2分;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社团辅导老师等每年计1分。

七、高考成果奖励(满分10分)

近五年来应届高考所任课班级学生被211大学录取3分/人、985大学录取5分/人(双一流大学参照执行)。

八、课题研究(满分15分)

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课题须经学校上报并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的教育教学机构立项的),按以下计分:

(一)校级课题2分;

(二)县级课题4分;

(三)市级课题6分;

(四)省级课题10分;

(五)国家级课题15分。

负责人得该等级分数,成员减半得分,同年度多项目的,只取分值最高的得分,不重复计分,每个课题只计分一次。

九、扣分(上不封顶)

在近五年内:

1、违反校纪校规的一次扣5分;

2、旷课、旷工的一次扣4分;

3、集体备课缺旷一次扣4分;

4、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一次扣3分;

5、缺席会议一次扣2分;

6、年度考核不定等次一次扣6分。

十、其他事项

1、任现职以来指现职务的聘任时间。申报高级受聘岗位满5年(一级满4年),因请假离岗3个月以上(包括3个月,不含国家法定假期)的教师,延迟申报,直至岗位满5年(一级满4年),方可申请晋升。

2、凡出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参评。同时将追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有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师德条例的一票否决,受到纪律处分的教师,处分解除后满一年方可参评。

4、近5年以来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5、评聘考核由校评聘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根据本方案量化赋分(办公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年级组等协助提供所需材料)。

6、方案实施以后若教育主管部门等出台有关荣誉奖项未列入的提请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与上述相近对应赋分。

7、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