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凡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和缴费?
答:首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镇(街道)社保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然后在存折本(卡)预存足额保费;对已参保人员在每年1月份按照已选定的缴费档次将保费足额存入存折本(卡),通过银行代扣完成缴费。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答:城乡居保个人缴费档次设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家庭条件困难的可以缴200元,家庭条件较好的建议选择1000元、3000元甚至最高6000元档次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4、政府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什么补贴?
答:从2020年1月起,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只有每年正常参保缴费的人员,才能享受政府缴费补贴,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5、特殊困难群体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对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致贫返贫人员、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县政府按1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含三级)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含三级)等缴费困难群体,从2020年1月起,县政府按60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代缴人员同时享受政府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二女户父母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在原有缴费补贴基础上,每人每年另增加30元的政府补贴。
6、缴费档次可以变更吗?
答:可以。比如去年选择200元缴费档次,今年想多缴点钱,您可以选择1000或最高6000元档次,参保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县镇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自行变更缴费档次,按变更后的缴费档次将保费存入存折本(卡)即可。具体步骤:打开手机皖事通APP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信息变更”就可以变更个人缴费档次。
7、如果缴费不成功,如何解决?
答:参保人可以到参保地所在乡镇社保所,核实缴费失败原因。因久悬账户、账户注销、户名与账户不符等原因导致缴费失败的,参保人应及时到银行解决账户异常问题。
8、如何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答:参保人可以到参保地县、镇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申请查询个人缴费信息,也可以通过皖事通APP查询个人缴费信息。具体步骤:打开手机皖事通APP搜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查询”就可以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9、以前养老保险费缴的少,现在可以补缴吗?
答:根据当前的政策,可以进行补缴,不断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比如:张三1962年5月出生,截至2022年4月,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2年(每年按200元缴纳),张三可以按每年6000元标准补缴15年,60周岁以后每月可以领取800元左右的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渴望对已缴费年度进行补缴的,请尽快到属地社保所或县社保中36号窗口办理,因为该项政策原定2022年3月底截止,目前处于延长期。
10领取养老金条件?
答:参保人年满60周岁,每年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险费且达到规定年限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1951年7月1日前出生)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从2014年2月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
11、养老金待遇如何计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计发系数)。
如:甲每年缴200元,政府补贴40元,连续缴15年,
个人账户储值额=(200元+40元)×15年=3600元(不含银行利息),
月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1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600元÷139)≈151元
乙每年缴6000元,政府补贴200元,连续缴15年,
个人账户储值额=(6000元+200元)×15年=93000元(不含银行利息),
月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12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93000元÷139)≈794元
从以上数据分析,每年缴纳6000元保费的比200元的领取养老金要多的多。
12、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答:参保人应于年满60周岁前将到龄当年和欠缴保费缴纳到位,到龄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地村(居)、乡镇社保所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13、户口迁出的,城乡居保关系可以转移吗?
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已经领取城乡居保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4、参保人病亡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处理?
答: 参保人病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待遇领取人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养老金,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基础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