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号
新闻发布地点:涡阳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新闻发言人: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李玲
2019年第三季度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环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境问题整改,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 和环境执法监管、 项目环境管理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县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根据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第三季度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汇报如下:
一、环境监测工作。一是按年度监测工作计划完成了我县境内涡河、包河、武家河等16个地表水断面水环境质量例行性监测。二是开展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均能达标排放。三是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9项因子委托监测分析。
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一是积极落实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工作,我局代办点上半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2项,接受群众咨询31起,印发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极大的方便群众办理环境行政许可事宜。二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部分建设项目环境预审,并及时上报预审意见。三是在市局授权范围内强化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截至目前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82个,环评登记表网上备案建设项目207个。四是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存在问题严格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并坚决处罚到位。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县2019年PM2.5年度目标值为53μg/m3,截至2019年10月22日,PM2.5年平均值为52.6μg/m3。其中10月份目标值为51μg/m3,截至15日实际为39.6μg/m3。
四、水污染防治工作。
- 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招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和地表水质开展全面监督性监测,共设置65条河流75个断面、174个污染治理设施监测点位,每季度进行取样分析;16条市控、县控河流监测断面水质好于V类,达到水质目标考核要求。43处县级城市、79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取水井周边1公里内无污染项目,除氟化物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
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意见和交办信访件。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县33件信访件;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县1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
六、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一是对“散乱污企业开展排查整治” ;根据前期排查整治动态清单,根据依法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和升级改造类进行分类认定和清理整治要求,对于无法列入整顿规范类的散乱污企业清单,一律依法关停取缔。二是积极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双随机”,采用“双随机”方式抽查工业企业污染源35家,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对重点排污单位进行强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做好环境信访投诉的办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继续做好环境问题整改,对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企业、行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强化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做好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坚决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偷排偷放等恶意违法行为,并依法从重处罚,消除污染隐患,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优美的生态环境。
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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