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件分类:行政处罚
文号:无
生成日期:2025-12-29
发布日期:2025-12-29
发布机构:涡阳县市场局
| 序号 |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1 | 涡阳县某烟酒门市部 | 涡阳县某烟酒门市部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案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 1.罚款5000元;2.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康师傅”劲爽拉面(香辣牛肉面)2箱。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12月22日 | 涡市监处罚〔2025〕11051号 |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