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8 15:20
信息来源: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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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涡政秘〔2025〕9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 〔202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5〕104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亳政秘〔2025〕6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新时代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全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和实施
为加强对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涡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核查工作。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其中,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委宣传部、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涡阳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涉及农业普查遥感测量方面的事项,由国家统计局涡阳调查队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各镇(街道)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设立本级普查组织机构,认真抓好本地的普查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经费保障
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机构要规范管理,厉行节约,专款专用,提高普查经费使用质效。
五、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资料。普查对象应依法按时、如实填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把普查数据质量管控贯穿全程,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
(三)提高工作效能。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普查手段数字赋能。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充分运用部门行政记录,深化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做好宣传动员。各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作用,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普查工作,解读其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相关要求,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对普查工作的知晓度、理解度和配合度,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涡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涡阳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周 杨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冯 飞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于 峰 县政办二级主任科员
纪 永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宁宁 县统计局副局长
修丽莎 国家统计局涡阳调查队队长
成 员:王 森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龚 浩 县发改委副主任
胡 皓 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文涛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文安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永亮 县人社局副局长
周成珉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胡德斌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孟亚飞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李 军 县文旅体局党组成员
王金明 县市场局副局长
王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王 丹 县数据局副局长
陈建民 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沈海波 国家统计局涡阳调查队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王军 和国家统计局涡阳调查队沈海波兼任,分别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遥感测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