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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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618U/202501-00177 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资金
发布机构: 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1 发布日期: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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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学生资助资金
发布机构: 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涡阳县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1
发布日期: 2025-01-11
涡阳县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1-11 17:14 信息来源:涡阳县楚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涡阳县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国开办司   发〔2015〕106号)、《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调整优化“雨露计划” 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程序的通知》(皖扶办〔2018〕104号)等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 做到“应补尽补”。

二、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资金以及县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三、补助对象、期限及标准

( 一)补助对象。 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 脱贫户和监测户。

1.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 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 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以及全国 首批15所职业本科试点学校等)的脱贫户家庭。无论其子 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助学补助。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脱贫户(主要是指户 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符合条件的监测户。未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户均可以 享受;已标注消除风险的监测户,应核实家庭收入状况,对


于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 控的家庭,也可申报雨露计划。

除上述对象以外的其他农户或人员,均不得纳入雨露计 划项目补助的范围。

(二)补助期限。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 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 学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扶贫助学补助,毕业后 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 资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补助。每 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发放,每学期每生1500元。

四、补助流程

(一)摸底排查(春季2月18-28日,秋季10月11-20 日 )

文件印发7日内,县、镇、村三级同步进行公示(见附 件1)。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镇村分别在镇街政务 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接受群众监督。镇村公示照片要求远近景各一张,远景 显示公示地点,近景显示公示内容。

(二)户申请(春季3月1-8日,秋季10月21-25日)

由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子女或委托该户家庭成员、帮扶 联系人填写《涡阳县××年春(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 助申请表》(附件2)、提供“学籍证明”(附件3)。

(三)村初审(春季3月9- 10日,秋季10月26-27日)


由村(居)两委成员、镇(街道)人民政府包村干部逐 人审核校正,对其就读状态、是否在校、是否属于建档立卡 脱贫户进行核实,标注是否符合资助条件。

经初审合格,由村(居)委会将《“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籍证明》及拟补助人员名单 (附件4)一并上报镇工作站复核。

(四)镇复核(春季3月11-12日,秋季10月28-29日)

镇工作站对村级上报资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并通过数 据比对,核实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同时组织 人员对拟补助对象在校在读情况进行抽查复核。

(五)应补尽补

1.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雨 露计划”模块中学生。根据省农业农村局通知,由县农业农村局导出春(秋)季学生名册,交乡镇工作站,由行政村逐 人审核校正,对于符合补助条件的,填报《“雨露计划”职业 教育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无需脱贫学生提供“学籍证 明”。

2.符合补助条件但不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 村振兴信息系统“雨露计划”模块中学生。

结合前期“雨露计划”摸底情况,与全国防止返贫监测 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学生同步逐级审核公示,打卡发放补助资金,确保应补尽补。

春(秋)季学生补助名单确定后,镇工作站将春(秋) 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籍证


明》及拟补助人员名单一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六)县审批(春季3月13- 14日,秋季10月30-31日)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数据比对,核实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脱 贫户和监测户。

(七)公开公示(春季3月15-21日,秋季11月1-7日)

经县级审核通过后的脱贫家庭子女为拟补助对象。拟补 助人员名单在县、镇、村三级同步进行公示(模板见附件5)。 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镇村分别在镇(街道)政务 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  天,接受群众监督。

对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群众可以向县农业农村局举 报,监督举报电话7228816,经查实后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八)打卡发放(春季3月30日前,秋季11月15日 前 )

公示结束无异议,县农业农村局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 拨付至“惠农补贴资金打卡发放待发户”,并向县财政局申 请打卡发放。待补贴批次建立后,由各镇工作站通过“安徽财 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系统”上传补贴清册(附件6),将 补助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

(九)系统录入(春季3月30-31日,秋季11月17- 18

日 )

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信息系统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职业学历教育”子项目 实施情况,关联已经获得补助的家庭和学生。


(十)三级公告(11月18日)。

年度“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结束后,在县、镇、村三级 同步进行公告(附件7)。县级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镇 村分别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村村务公开栏内进行 公告,接受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镇村做好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审核校正工作,做好乡镇上传惠农补 贴一卡通系统清册的审核和上传。镇、村是“雨露计划”补 助对象审核校正的责任主体,对补助对象的精准性、真实性、 合规性、完整性负责,按要求及时上传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 清册,同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确保应补尽补。

(二)严格审核把关。一是依据建档立卡信息,审核其  是否是脱贫或监测户家庭子女;二是依据证明材料和人工校 正,审核其是否在校在读接受全日制中等或高等职业教育;  三是严把公告公示关,严格按照模板格式及时进行公告公示。

(三)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操作,严格执 行“两公开一公告一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 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报、套取、截留、私分补助资金 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强化绩效管理和联农带农 机制建设,及时发放雨露计划补助,做到应补尽补,有效解 决中高职脱贫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确保实现联农带农帮 扶效果。

(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打卡一批归档一批”的要求,打卡发放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当年政策文件、打 卡发放清册、拟补助人员名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 请表》及县级“两公示一公告”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镇工 作站做好当年政策文件、打卡发放清册、拟补助人员名单、 镇村“两公示一公告”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同时按照“ 一 户一档”要求,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学 籍证明”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情况核实表》等资料的立 卷归档工作;村级做好当年政策文件、打卡发放清册、拟补 助人员名单、村级“两公示一公告”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同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 助申请表》、“学籍证明”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情况核实 表》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