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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298D/202303-00054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 文号: 涡政〔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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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通知
名称: 【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
文号: 涡政〔2023〕3号
发文日期: 2023-03-28
发布日期: 2023-03-28
【乡镇权责清单调整】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09:10 信息来源:涡阳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向基层放权赋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依法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为确保赋权工作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相关职责。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与各镇(街道)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明确承接事项、职责边界等内容,要帮助各镇(街道)对赋权事项进行流程优化、规范管理,确保赋权工作无缝衔接、有序运行。各镇(街道)要及时与部门沟通、衔接,相关重要敏感行政审批或行政执法事项,要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确保权力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不越位、不缺位、不滥用。

二、提升基层服务审批服务效能。县数据资源局要会同各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县数据资源局要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各镇(街道)认领承接的审批事项,进驻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同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实现“就近办、家门口办”,提高办事便捷度。各镇(街道)要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职责及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更好服务群众、服务企业。

三、实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各镇(街道)要按照承接执法事项范围,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跨镇(街道)地域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案件重大复杂或镇(街道)承办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指定县级相关部门管辖。各镇(街道)与县级有关部门对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可以依法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镇(街道)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司法局要加强工作综合协调、指导推动、审核把关;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定期跟踪评估,将各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纳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样式、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研究制定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四、加强各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县委编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通过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等形式,组建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坚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把基层有限的资源配备好,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障基层有足够资源履行执法职责。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保持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稳定,除必要岗位外,应安排执法人员到一线从事执法工作,严禁上级机关随意抽调、借调基层执法人员。

五、强化实施工作保障。县政府将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具体赋权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加强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完善评议、考核制度。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数据资源局等单位,要组织人员跟进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附件:1.涡阳县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一般镇)

          2.涡阳县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经济发达镇、建制镇)

          3.涡阳县赋予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街道)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