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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10031763001/202601-00057 组配分类: 征地法定公告
发布机构: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村庄建设用地 农转用 土地预公告
名称: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6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土地预公告 文号: 涡转预告〔2026〕3号
发文日期: 2026-01-26 发布日期: 2026-01-26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6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8:46 来源: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4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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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乡村振兴建设需要,拟对义门镇镇组和星园街道陈李村西李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农用地转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转用土地批次

涡阳县2026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

二、转用范围

本次拟转用义门镇内1个地块和星园街道内2个地块,拟转用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拟转用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转用土地目的为乡村振兴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转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涡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星园街道办事处和义门镇人民政府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拟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五、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转用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义门镇人民政         府李飞

星园街道办事处      贾向锋


附件:涡阳县2026年第5批次村庄建设用地(农转用)拟转用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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