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10031763001/202601-00055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 发布机构: |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民 / 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土地 预公告 |
| 名称: |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涡阳县2026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文号: | 涡征预告〔2026〕1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1-26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星园街道锦源社区八里丁组、朝阳社区邢庄组、福宁社区八里桥组和义门镇四桥居委会大牌坊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26个地块,具体如下:
地块1-9、地块16-19位于涡阳县星园街道锦源社区八里丁组,东至集贤路,南至真源大道,西至向阳大道,北至在建道路;
地块10-15、地块20-21位于涡阳县星园街道朝阳社区邢庄组,东至集贤路,南至真源大道,西至锦源社区八里丁组,北至在建道路;
地块22-25位于涡阳县星园街道福宁社区八里桥组,东至星园派出所,南至石弓山路,西至天静宫路,北至世纪大道;
地块26位于涡阳县义门镇四桥居委会大牌坊组,东至四桥居委会旁耕地,南至文昌路,西至真源南路旁房屋,北至四桥居委会大牌坊组耕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图。
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公园绿地、陆地水域、城镇村道路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涡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星园街道办事处和义门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涡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gy.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 联系人:
星园街道办事处 贾向锋
义门镇人民政府 李飞
附件:涡阳县2026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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