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精神,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按照“政府清理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对其中可统筹使用部分,确保50%以上比例用于脱贫攻坚”的要求,截止2018年8月,我县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166.913374万元,其中可统筹部分为1018.782838万元,用于林业产业扶贫项目,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8年9月3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电话(传真)的形式向涡阳县扶贫办、财政局反映。
地址:涡阳县行政中心10楼1079房间,紫光路紫光公园紫光阁209房间。
联系人:王峰 王险峰
监督电话:0558-7233558 7222080 12345 12317
附件: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支持林业产业扶贫的通知(涡政秘〔2018〕97号)